物品体积与实际磅重取大计费,测量体积以最高点测量的方式,计算公式:长(cm)x宽(cm)x高(cm)÷5000=重量(kg)
在测量重量时,不能有零头出现,即: 当物品重量在5.05kg时,实际计费按5.5kg;当物品重量在21.1kg时,实际计费按22kg;
计费重量在21kg以下的包裹为国际小包,按照每500克(0.5kg)为计费单位
计费重量在21kg(含)以上的包裹为国际大包,按照每公斤为计费单位